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市属有关学校:
根据我局《关于2007年我市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岩市教人[2007]54号)的要求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各市属学校已将申请高中、中专教师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材料报送我局。现依照我局《关于2008年龙岩市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岩市教人[2008]47号)精神,定于2008年11月下旬,组织专家对2007年11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。
结合体检情况,经我局初审,2007年11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中,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共722名(其中:申请认定高中教师665名、申请认定中专教师54名、申请认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3名),我局将依照规定对这些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测试时间:2008年11月22、23、29、30日(共四天)。
二、 测试地点:龙岩市高级中学第二教学楼。
三、 测试的原则、基本要求、方法依照《福建省中等职
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》;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《福建省中职、中小学、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》。
四、 测试程序:
1、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,专家组根据
2007-2008学年高二教材拟定若干说课课题(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材另定)。申请测试人员持身份证在测试前一小时到测试点抽取课题,围绕测试课题拟定说课提纲。
2、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说课,说课时间控制在10-15分钟。
3、专家组汇总测试结果。将有效分数的专家的总评分相加,除以有效分数的专家数,得出申请测试人的“总评分”和“总评等级”,同时签署“专家组综合测评意见”和“专家组定性评价意见”。
4、每位申请测试人员说课结束后,专家组必须对其进行必要的点评,并当场告知其分数。
5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。审查结果送教师资格管理机构。
五、申请测试人员分组情况表附后(见附件一),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各市属学校根据安排,负责通知申请测试人员本人参加测试时间及应注意事项。
六、申请测试人员应注意事项:
1、申请测试人员请自带2007-2008学年高二本学科课本及教学大纲,美术鉴赏、音乐鉴赏、计算机教师准备高中全一册课本及教学大纲(中专、中专实习指导教师准备指定教材),其它教学参考资料不准携带,违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。
3、申请测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入场,无身份证者不准参加测试。
4、申请测试人员应于被安排测试的当天上午7:30或下午2:00到达测试地点报到,迟到15分钟者作弃权处理。
附件一:申请测试人员测试时间、考场安排表;(附件一:高中计算机、心理学、劳技.xls、附件一:高中体育、美术、音乐.xls、附件一:高中物理、化学、生物.xls、附件一:高中语文、数学、英语.xls、附件一:高中政治、历史、地理.xls、附件一:中专.xls)
附件二: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操作程序.xls;
附件三:申请测试人员须知.doc;
附件四:2008.1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总表.xls;
附件五: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场示意图.xls。
龙岩市教育局
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
主题词:教育 教师资格 能力测试 通知
抄送:省教育厅人事处,市普教室,龙岩市高级中学。